01
吳阿姨至柜面咨詢給孩子購買的保單權益,在查詢過程中,吳阿姨稱自己作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去年已選擇60周歲一次性領取,當時還覺得收益少,現在卻后悔一次性領取,原因是保單領取的錢還有自己其他積蓄都投到一個“好”項目掙大錢,現在都打了水漂,大錢沒掙到,還血本無歸了。
02
非法金融活動是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實質從事貨幣、支付、吸收存款、貸款、保險、證券、基金、期貨、外匯等各類金融業務活動的行為。
非法金融活動通常以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等手段吸引受害者參與。
以“保本高息”虛假宣傳吸引消費者。不法分子假借債券投資、股票投資,貴金屬投資、期貨投資、P2P投資、外幣投資等概念,推出所謂“投資理財神器”,宣稱“穩賺不賠”,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現金流等噱頭吸引消費者關注。
不法分子打著康養服務、區塊鏈、虛擬貨幣、元宇宙等旗號的噱頭,通過夸大公司實力、虛構項目背景、偽造行政機關批文等手段,謊稱高額回報、快速獲利,引誘消費者投資。
根據吳阿姨的描述,吳阿姨放棄了正規金融機構的合法金融產品長期持有的選擇,轉投“高利保本”項目,現承受財產損失,血本無歸。
03
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利保本是陷阱”,高收益伴隨著高風險。面對各類投資誘惑,務必保持冷靜,仔細甄別。非法金融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金融活動風險自擔。
編輯:泰康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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