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訊 咸寧日報記者向東寧報道:16日,市長丁小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咸寧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審修稿)》。
城市綠線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包括已建成綠地的實際地界控制線和規劃預留綠地的控制范圍線。
會議指出,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設中國中部綠心,打造國際生態城市”發展戰略,對如何保護好城區現有綠地,合理規劃配置建設用地,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訂出臺《咸寧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既是建設綠色咸寧的需要,也是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會議強調,綠色是咸寧最大的潛力、最好的財富、最硬的品牌,要充分釋放綠色紅利,實現綠色發展。要進一步明確城市綠線劃定和監管職責分工、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內容要求和審批程序,規范城市綠線變更調整程序。要依法保障園林綠化規劃及指標落實,防范侵占綠地、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行為發生。要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山水生態宜居城市。
會議要求,要堅持以“綠”為綱,發展綠色產業、建設綠色城鎮、成就綠色生活。相關部門單位要明確工作責任主體,確實履行好管理責任和建設責任,協同做好城市綠線的監督管理工作。要明確城市重點區域城市綠線劃定的規則,規范城市綠線調整,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規范開展綠線劃定和項目審批、建設、管理工作。要將生態城市建設與“大健康”產業發展相結合,加快馬拉松賽道、梓山湖自行車道和城市綠色步道的修建,將城市建設規劃與“十三五”規劃相融合。
會議聽取了關于創建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的情況匯報。
會議原則通過了《咸寧市公共資源交易聯動監督管理辦法(審修稿)》、《關于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實施意見(審修稿)》、《咸寧市能源保障和發展“十三五”規劃》,審議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咸寧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審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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